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等工程量計算標準的通知

各省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園林局,濟源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鄭州航空港區建設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及《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4—2024)等九本工程量計算標準(以下簡稱“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現結合我省現行計價依據體系,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適用范圍
1.使用財政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以下簡稱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應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
2.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施工發承包及實施階段的計價活動應符合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的規定,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宜參照使用2024版國家清單計價標準和計算標準。
3.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招標的,應當設有最高投標限價,在發布招標文件時應公布最高投標限價及其編制依據。
二、有關實施要求
1. 規費并入人工費、機械人工費及企業管理費管理人員工資。
2. 安全生產措施費的管理應符合《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資〔2022〕136號)文件規定。招標人編制工程量清單時應單列“安全生產措施費”措施項目清單,其費率標準應符合我省相關規定且不可競爭,并應專款專用。安全生產責任險由承包人負責投保的,安全生產責任險保費在安全生產措施費中另行據實計列。
3. 措施項目的內容及列項應符合2024版國家清單標準的規定,2024版國家清單計價標準中包含而計算標準中未單獨列項的項目由成果文件編制人自行補充。
4. 原計價體系中的工程排污費調整為“環境保護稅”并計入稅前造價。
費用具體調整辦法見附件《河南省現行計價依據有關費用調整細則》。
本通知自9月1日起執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中與本通知相關表述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執行過程中有關意見建議,請向省建設工程消防技術中心反映。
2025年8月30日
附件:
河南省現行計價依據有關費用調整細則
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50500—2024)及《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GB/T50854—2024)等九本工程量計算標準的實施要求,現對我省現行計價依據有關費用調整如下:
一、規費
我省現行計價體系中的規費分別并入人工費、機械人工費及企業管理費管理人員工資,規費不再單獨列項。原計價依據中企業管理費中的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并入人工費、機械人工費和管理人員工資。
1.河南省房屋建筑與裝飾、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現行計價依據:
調整后人工費={基期人工費+基期人工費×[(發布期人工費價格指數÷基期人工費價格指數)-1]×1}+定額規費×80%+定額管理費×9.28%
調整后機械人工費={基期機械人工費+基期機械人工費×[(發布期機械人工費價格指數÷基期機械人工費價格指數)-1]×1}+定額規費×4.5%+定額管理費×0.52%
調整后管理費={基期管理費+基期管理費×[(發布期管理費價格指數÷基期管理費價格指數)-1]×0.06}+定額規費×15.5%-定額管理費×9.8%
人工費、機械人工費及企業管理費的基期價格指數、發布期價格指數按照我省現行計價依據有關規定執行。
2.河南省園林綠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現行計價依據:
根據分析出的定額工日、機械工日乘相應規費費率標準直接并入人工費及機械人工費,企業管理費中的職工福利費、勞動保護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照管理費的9.28%、0.52%并入人工費、機械人工費,原管理費相應扣減。
二、安全生產措施費
我省現行房屋建筑工程、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等現行計價依據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60%列入安全生產措施費,園林綠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現行計價依據中安全生產費按原標準執行,我省現行安全生產措施費包含內容如下:
(1)一般防護:安全網(水平網、密目式立網)、安全帽、安全帶。
(2)通道棚 :包括桿架、扣件、腳手板
(3)防護圍欄:建筑物作業周邊設防護欄桿,配電箱和固位使用的施工機械周邊設圍欄、防護棚。
(4)消防安全防護:滅火器、砂箱、消防水桶、消防鐵鍬(鉤)等。
(5)“四口”防護:樓梯口、電梯井口、通道口、預留洞口防護。
(6)“五臨邊”防護 :陽臺、樓板、屋面、基坑周邊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吊籃升降處及接料平臺周邊防護。
(7)高空作業、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
(8)安全警示標志牌 :危險部位懸掛安全警示牌、各類建筑材料及廢棄物堆放標志牌。
(9)其他: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培訓和有關器材的配置及檢修等費用;安全隱患評估、監控檢查;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作業人員其他必備安全防護等。
三、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及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
我省房屋建筑工程、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等現行計價依據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40%為環境保護費、文明施工費、臨時設施費及揚塵污染防治增加費,園林綠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現行計價依據中四項費用參照原標準及有關文件執行,此四項費用列入措施項目費,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拆分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自主報價。
四、措施項目費
措施項目的內容及列項應符合2024版國家清單計價標準的規定,2024版國家清單計價標準中包含而計算標準中未單獨列項的項目由成果文件編制人自行補充。
我省現行計價依據暫不將措施項目費拆分為初始設立費用、中期運行費用及后期拆除費用,根據實際需要,企業可自行拆分。
五、工程排污費
原計價依據中的工程排污費調整為“環境保護稅”。應由施工企業繳納的環境保護稅計入稅前造價,稅率按照國家稅法及地方有關部門規定執行,結算時按照實際繳納額據實調整。
下一篇: 已經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快推進智能...
同類文章排行
-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貫徹執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房屋建筑與裝飾工程工程量計算標準》等工程量計算標準的通知
- 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加快推進智能建造發展 培育建筑業新質生產力的若干意見
- 青島市住建局: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合同管理的通知
- 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
- 海南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裝配式建筑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關于調整《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8》 計價規則的通知
- 陜西省住建廳:關于開展2025年度全省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評審工作的通知
- 住建部:2024年全國建設工程監理統計公報
- 財政部:關于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存量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指導意見
- 廣東省建設工程標準定額站:關于發布2025年7月廣東省房屋建筑等工程價格指數和造價指數的通知
最新資訊文章
您的瀏覽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