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發改委:關于全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工作的通知

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等9部門關于全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工作的通知
濟發改公管〔2025〕207號
各區縣(功能區)發展改革部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生態環境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交通運輸部門、水務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園林和林業綠化部門等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各分中心,各有關經營主體: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完善體制機制推動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的意見》《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項目遠程異地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為保障遠程異地評標活動規范有序開展,營造公平公正市場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全面推廣工程建設項目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義及評標模式
(一)定義。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以下簡稱遠程異地評標)是指依托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在不同行政區域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建評標評審專家委員會,對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進行資格預審和評標的全流程電子化招標投標活動。
(二)評標模式。遠程異地評標分為跨省、跨市兩種評標模式。其中,跨省遠程異地評標是指主場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副場在山東省外兩個及以上交易中心同時開展的評標活動;跨市遠程異地評標是指主場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副場在山東省內除我市外三個及以上交易中心同時開展的評標活動。
二、適用范圍和標準
(一)應采用遠程異地評標情形
由濟南市各級行政監督部門監管的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1.跨省評標標準
(1)工程總承包、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5億元及以上的施工類項目;
(2)設備、材料等單項合同估算價7000萬元及以上的貨物采購類項目;
(3)勘察、設計、監理、全過程咨詢單項合同估算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類項目。
2.跨市評標標準
(1)工程總承包單項合同估算價1-5億元的施工類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0.5-5億元的施工類項目;
(2)設備、材料等單項合同估算價500-7000萬元的貨物采購類項目;
(3)勘察、設計、監理、全過程咨詢單項合同估算價300-1000萬元的服務類項目。
3.總承包評標標準
依法對工程施工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全部或者部分實行總承包發包的,總承包中施工、貨物、服務等各部分的估算價,只要有一項達到跨省、跨市所列標準,則整個總承包發包應采用跨省或跨市遠程異地評標模式。
另外,根據實際需求,跨市遠程異地評標項目可選擇跨省遠程異地評標。
4.其他標準
除上述規定的項目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應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1)招標人自愿申請遠程異地評標且具備實現條件的;
(2)濟南市評標專家資源不足,所需專業的評標專家數量達不到抽取條件,無法滿足項目評標需要的;
(3)行政監督部門依法依規認定應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
(二)可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標人向項目行政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確認后可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1.因專業特殊、技術要求復雜或有特殊評標要求,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
2.必須現場查看樣品的;
3.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遠程異地評標無法進行的;
4.其他不適宜采用遠程異地評標的。
(三)不得采用遠程異地評標情形
涉及國家秘密等國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項目,不得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三、組織實施
(一)評標方式確定。需采用跨省或跨市遠程異地評標的項目,招標人應在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
(二)主、副場規定。遠程異地評標場地分為主場和副場,項目進場受理所在地的評標現場為主場,所在地以外的其他評標現場為副場,主、副場均應設在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主、副場抽取
1.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在全國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建成之前,按照下列程序產生副場。
(1)招標人從“濟南市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副場抽取程序”中一次性隨機抽取N+2個候選副場(N為實際所需副場數,2為備用副場數)。
(2)主場交易中心按照抽中的順序對接候選副場,并在評標專家抽取前正式確定副場。
2.跨市遠程異地評標:招標人通過“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隨機抽取副場,由主場交易中心負責確認副場承接等相關事宜。資格預審階段的副場,應在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時抽取產生;評標階段的副場,應在正式開標前10個工作日內抽取產生。采取隨機方式確定副場無法滿足評標需求的,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可直接確定副場。
(四)評標專家抽取。招標人負責提交專家專業要求并抽取主場專家,同時與主場交易中心共同委托副場交易中心按要求抽取副場所在地專家。跨省遠程異地評標項目,應按主、副場所在地省級專家庫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抽取專家。跨市遠程異地評標項目,由招標人在主場通過“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管理系統”,抽取主、副場所在地專家。
(五)評標委員會組成。招標人組建評標委員會,應依法依規確定專家數量及專業構成,主場成員比例不得超過總人數的二分之一。招標人代表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應在主場評標,并計入主場成員數量。
(六)評標流程
1.由招標人組建評標委員會,選舉評標委員會主任(組長);
2.評標委員會使用主場提供的視頻會議系統進行評標評審,討論出現分歧時通過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投票表決;
3.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報告等文件后,進行電子簽名;
4.經評標委員會主任(組長)同意后,成員離場;
5.評標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專家報酬和差旅費,具體費用按專家所在地相關標準執行。
(七)評標結果復核。需對遠程異地評標結果進行復核的,招標人應按規定報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組織原評標委員會成員進行遠程異地或者集中復核。
(八)資料移交保存。評標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主場協調副場將評標活動全過程資料移交至主場統一保存,保存期限按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副場移交資料至主場后,應做好相應備份。
(九)中標信息公示。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等公告應在主場法定媒介對外公開發布,相關交易數據統一計入主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計。
四、應急保障
(一)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健全完善遠程異地評標應急管理、安全保密等相關制度,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建立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管理臺賬。
(二)因電力(網絡)中斷、系統軟硬件技術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遠程異地評標中斷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第一時間啟動應急處理程序,及時解除故障。短時間內無法解除故障的,應及時發布公告,協助招標人做好后續工作。
(三)主場因不可抗力無法開展開標活動的,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后,可延期開評標。因不可抗力導致副場無法繼續評標的,應及時啟用備用副場或重新抽取副場;若備用副場不可用或重新抽取不成功,經項目行政監督部門確認后可延期評標或不采用遠程異地評標。
(四)項目決定延期評標的,招標人應及時封存項目資料,主、副場交易中心做好配合,各方不得泄露任何與評標有關的資料信息。再次評標前,招標人應重新組建評標委員會評標。
(五)轉為隔夜評標的項目,主、副場交易中心要合理安排場地,并做好相關服務保障。
五、職責分工
(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籌協調全市遠程異地評標工作。各區縣(功能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本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遠程異地評標工作。
(二)各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要加強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主場行政監督部門負責項目的綜合監管及投訴處理等相關工作,必要時可委托副場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協助處理;涉及副場專家處理的,需出具副場評標專家違法違規行為處理意見并移交副場行政監督部門。副場行政監督部門收到處理意見后,依法依規對副場專家進行處理。
(三)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做好遠程異地評標活動服務保障。按照全省遠程異地評標數據交換標準和場地設施標準要求,在我市現行系統內完善遠程異地評標功能,做好相應系統調試及運行工作,實現全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與“山東省公共資源交易遠程異地評標協調系統”互聯互通。按照規定程序聯系對接確定副場,做好與副場交易中心系統調試。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建設、維護“濟南市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副場抽取程序”。
(四)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負責遠程異地評標的組織實施、運行操作、抽取項目副場及評標專家。
(五)遠程異地評標已納入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范圍,紀檢監察機關將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招標投標領域違規違紀問題,為規范招標投標市場秩序提供紀律保障。
六、任務節點
(一)2025年8月底前,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我市現行系統內完善遠程異地評標功能,做好相應系統調試及運行工作,保障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開展。
(二)2025年9月底前,各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分階段啟動全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跨市遠程異地評標運行工作。
(三)2025年11月底前,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完成“濟南市跨省遠程異地評標副場抽取程序”。各級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分階段啟動全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跨省遠程異地評標運行工作。
(四)2025年12月底前,全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實現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開展。
抄送: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濟南市紀委監委機關
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濟南市生態環境局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濟南市城鄉水務局
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
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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