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建廳:關于規范造價咨詢活動提高結算質量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局,濟南、青島、淄博、棗莊、東營、濟寧、威海、濱州、菏澤市水務(水利)局,濟南、青島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穩增長的工作方案》,優化建筑業發展環境,維護項目參建主體合法權益,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山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財政部 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現就規范工程造價咨詢活動提高結算質量等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營造公平有序的造價咨詢市場環境
(一)擇優選用咨詢服務。鼓勵建設單位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定造價咨詢服務,使用國家和省、市造價咨詢服務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綜合考慮能力、業績、誠信、報價等各方面因素確定評標方法,選定服務單位。規范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適用范圍。
(二)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在投標時應結合服務內容、類型、深度、用時提出合理報價。投標報價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以及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提出的服務人員數量、服務時長等條件判斷,明顯不足的,視為低于成本競標。
(三)限制審減收費范圍。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應明確造價咨詢服務費計算方式,不得約定以審減額作為咨詢服務費唯一或主要計算依據;存在基礎服務費、審減服務費等多種計算方式的,應同時約定審減服務費最高不超過服務費總額的50%。按照“誰委托、誰付費”原則,不得約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向除委托人之外的第三方收取服務費。
二、扎實做好建設項目前期造價管理工作
(四)提高前期造價文件編制水平。建設單位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確保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最高投標限價等造價文件編制準確規范、足額充分,與工程規模、特點相適應,為合理確定合同價、結算價提供保障,促進工程順利實施,降低結算糾紛、超概等風險。
(五)推行全過程造價管理模式。落實建設單位造價管控主體責任,改革建設項目組織模式,實施全過程造價管理,促進造價與決策、設計、交易、施工等環節深度融合。支持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延長服務鏈條,開展方案比選、設計優化,對施工招標文件、合同文本中工程造價關鍵條款設置提出專業意見,從源頭消減竣工結算爭議隱患。
三、提高施工過程管控和竣工結算審核質量
(六)做好施工過程記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等單位應加強施工過程資料管理,明確變更單、聯系單、批價單等各類資料的辦理流程、時限、效力,同步做好資料歸集,確保過程資料內容規范、數據真實、及時有效。加強工程變更的程序化、正規化管理,結算時不得以各類不規范資料作為工程變更依據進行價款調整。施工單位應加強現場造價專業人員配備,及時做好過程量、價、費的核對、確認和處置,避免問題積壓。
(七)加強送審資料管理。項目竣工(或階段完工)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時限,編制報送竣工結算(或施工過程結算)送審資料。結算送審資料應真實、完整、規范,不得通過虛增材料和項目、虛列工程量和價款等方式高估冒算。施工單位承擔結算送審資料不合理引發的合同違約責任,結算送審資料的編審人員同步承擔相應責任。
(八)嚴格依規依約審核。受委托開展結算審核業務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合同約定、工程圖紙及各類資料,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進行審增審減,不得將審減率作為唯一導向。對結算送審資料存疑的,應首先采取查閱資料、踏勘現場等方式主動核實確認,不得直接將舉證責任全部轉移給施工單位。對需要進行審減的,應提出充分有效的依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在咨詢合同約定時限內出具結算審核報告,并應注意與施工合同約定的結算審核期限銜接。
(九)強化審核期限約束。建設單位應在施工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結算審核,建設單位內設機構、上下級公司等分別開展的審核屬于內部事務,應強化統籌銜接,不得過度增加施工單位配合義務。建設單位原則上應將一個施工合同內的項目委托一家工程造價咨詢企業審核,對已完成的結算審核報告,無明顯錯誤或正當理由的,不得重復委托或變相重復委托審核。建設單位不得要求或暗示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拖延出具結算審核報告。
四、統籌造價咨詢能力建設和監管服務
(十)提升咨詢業務能力。工程造價咨詢企業應具備與承接業務相匹配的能力和注冊造價工程師,建立健全造價咨詢業務編審質量控制、技術檔案管理等制度。依據《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規范》等標準開展造價咨詢業務的企業,應至少配備3名與承接工程專業相符,且在本企業繳納社保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十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結算和價款支付活動、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事中事后監管,完善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存在拖延結算、重復委托審核、低于成本競標、約定以審減額為主要收費依據、超范圍執業等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十二)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充分發揮工程造價咨詢行業社會組織在引導行業發展、促進誠信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強化行業自律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作用。指導行業社會組織整合專家力量,完善“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工程造價糾紛第三方調解和爭議評審工作,促進工程造價糾紛高效化解,提升工程結算質量和效率。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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