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優化我市資質審批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規范我市建筑市場秩序,激發建筑業企業活力,扎實推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關于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24〕5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優化我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為企服務
(一)全面提升審批效率
對企業提交的辦件申請,加快審核進度,盡快給出初審意見,及時回應企業提出的疑問。
(二)啟用新版辦事指南
我局制定了資質審批業務新版“辦事指南”,細化申報材料要求、辦事流程等,即日起,請各企業對照“辦事指南”咨詢及辦理相關業務。
(三)實施辦件陳述制度
對于初審結果為“不同意”的辦件,我局工作人員將在系統內明確告知不同意的原因,允許企業在最終審批前對初審結果進行陳述或補正資料。對于經核查后符合審批條件的,在終審環節予以通過。
(四)職稱人員實行告知承諾制
采用告知承諾制,企業在人員冊中上傳職稱人員信息及證書掃描件。如辦理該項資質不考核注冊建造師,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仍然按照資質標準要求考核職稱人員。
二、優化審批管理
(一)技術負責人認定
即日起,技術負責人認定在原要求的基礎上需同步提供“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個人賬號、密碼及社保繳納地(XX省XX市XX縣或區),我局將重點核查人員履歷與社保記錄的匹配性。
(二)新辦、增項資質
1.增項資質技術負責人入鎖時間由3個月調整為1個月,新辦資質技術負責人入鎖時間不變。
2.2025年5月1日起,新辦、增項資質需同步提供資質申報技術負責人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個人賬號、密碼及社保繳納地(XX省XX市XX縣或區),我局將重點核查其履歷與社保記錄的匹配性,對于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資質申請。
(三)資質升級
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通知,企業辦理資質升級所需業績均要求在住建部“四庫一平臺”可查。
三、加強事后監管
(一)嚴查弄虛作假
對資質申報環節使用虛假人員、業績的,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對利用虛假材料、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的企業,依法撤銷其資質,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上述不良信息將計入信用檔案。
(二)資質動態核查
加強對使用頻繁變更工作單位的技術負責人申報資質的企業、使用“掛證”人員的企業、被多次投訴舉報的企業資質動態核查。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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